读者证使用指南
一、读者证办理及使用
1、读者证办理手续
申请办理许昌市图书馆读者证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交纳押金200元后使用自助办证机办理,办证半年后方可退证。
2、读者证功能
(1)查阅功能:持证读者可进入许昌市图书馆各开放阅览区免费查阅文献资料。
(2)外借功能:持证读者可进入许昌市图书馆流通部、少儿部、报刊部以及纳入许昌市图书馆总分馆体系的各智慧阅读空间、图书分馆等借阅图书期刊。
3、读者证使用规则
(1)持证读者每次可免费借阅图书或过期期刊10本,借阅期限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15天。
(2)所借图书逾期未还,按规定对读者证进行冻结6天,6天后可正常借阅。
(3)本馆读者证在初次办理时设有初始密码,读者应妥善保管读者证及密码,因读者证及密码泄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读者自负。
二、读者证挂失
持证读者一旦发现读者证遗失,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到图书馆读者服务处办理挂失登记手续。挂失前读者证被他人窃用后所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三、退证及补证
退证及补证手续需到图书馆一楼读者服务处办理,受理时间为每周二至周日。
1、退证。办理退证手续时请本人携带:读者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1)读者证从办证日起满6个月方可办理退证。
(2)读者退证时须将所有书刊全部归还。
(3)读者从退证日起6个月后可再次办理读者证。
2、补证。如因读者证遗失或损坏,可办理补证手续,补证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读者证可年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