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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文化共享杯” 河南省群众摄影艺术作品网络展活动开始啦

时间:2017-11-09 15:25:55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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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共享杯”河南省群众摄影艺术作品网络展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三届,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在展示宣传我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成果,活跃我省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河南省图书馆、文化共享工程河南省分中心拟举办第四届“文化共享杯”河南省群众摄影艺术作品网络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了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本次活动以“新时代,新征程”为主题,旨在反映我省文化系统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新面貌,展示我省群众文化事业的繁荣景象,营造和谐上进的文化氛围,讴歌新时代文化建设新成就。

二、征集范围

全省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年龄、职业不限。

三、征集时间

2017111-1231日。

四、作品要求

(一)参展作品需为原创,应符合本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具有相应的艺术特色和水准。作品风格、题材不限。应广大读者要求,本次活动增加微视频创作内容。

(二)摄影作品。参展作品使用数码设备拍摄,像素不低于500万,文件格式为JPG,单张容量应降为700K-1M,如作品获奖,作者再提供获奖作品的原始图片。

(三)微视频作品。内容以反映和记录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相关的故事和精彩瞬间为主,包括文化人物、文化技艺等;时间10钟以内,分辨率为1280*7205M码流以上,格式以MP4等常见格式为宜。

(四)署名格式。参赛作品文件名应严格按照“作品名+地区+作者名+手机号”的格式标注。如“春光 许昌 张三 13111111111”。

(五)版权要求。参赛作品版权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参赛作品如违反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如有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参赛、获奖等资格。微视频作品如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并保证本次活动主办方及合作方合法拥有参赛作品使用权。

活动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在图书馆展出等公益活动中的免费使用权。作者提交作品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其参赛作品可用于活动主办方举办的各种公益活动,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城镇院线、农村电影放映平台播出、展播等。

五、作品提交

本次活动以许昌市图书馆为投稿单位,省分中心不接受个人投稿。请各摄影爱好者务必于20171231日之前将本人参展作品以邮箱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许昌市图书馆邮箱,逾期不再收稿。

许昌市图书馆邮箱:xcstsg@126.com

六、作品评奖

本次活动设摄影作品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40名;微视频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所有获奖作品将被收入《河南省群众文化优秀艺术摄影作品资源库》。

作品评审采取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河南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公众号hnlibrary,河南省图书馆)、河南省图书馆网站(http://www.henanlib.gov.cn/)为本次活动官方网络平台,活动通知、作品展示、网络投票、评奖结果等将在河南省图书馆网站、河南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发布与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彦菲

联系电话:0374-296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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