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图书捐赠,是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途径之一。为使更多有价值的文献资源在图书馆得到保存保护并发挥社会价值,使更多热心公益事业的机构与个人参与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营造全民阅读的良好氛围,许昌市图书馆长期接收机构和个人捐赠的文献资源。
为规范捐赠行为,加强捐赠资料的管理与利用,兹将本馆接受文献捐赠的相关要求公布如下,敬请捐赠者通晓。
一、受赠文献入藏范围
(一)入藏范围
1.国内正规合法出版的中文普通图书。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外观品相基本完好,无严重污损(教材、教辅除外)。
2.许昌地方文献。即许昌市(含各县市区)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与个人从事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历史档案资料。内容包括:编纂的年鉴、方志、地情概况、政协文史资料、专题汇编、名录、家谱、图册、宣传资料、许昌地区的家族史、许昌人的著述等。
3.具有阅读、收藏、研究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4.中外珍稀古籍、舆图、金石拓片、名家批校本、名家手稿、革命历史文献等具有较高保存和研究价值的文献。
5.其他数字资源。包括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电子报纸、数字古籍特藏、图片、互联网信息资源。
6.各类文献的数字版权。包括文献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
(二)下列文献不予入藏
1.违反国家出版、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文献。
2.内容低俗,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文献。
二、捐赠途径与流程
(一)捐赠途径
如您拟捐赠的文献资源符合以上条件,可采取以下方式向许昌市图书馆提出捐赠意向或咨询:
咨询电话:0374-2961959
1.到馆捐赠。地址:许昌市东城区赵湾路许昌市图书馆一楼办证处。
2.邮寄捐赠。邮寄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赵湾路许昌市图书馆采编与研究辅导部(寄赠备注:请在包装正面注明“图书捐赠”字样)。
3.团体、批量捐赠:团体捐赠、批量捐赠等特殊情况可直接电话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上门。
(二)捐赠流程
本馆工作人员将对以上途径的捐赠意向进行评估,并就文献资源的交接入藏事项与捐赠人进行沟通接洽。其中:
1.对于价值较高的珍贵古籍特藏类文献,须增加专业鉴定程序,必要情况下履行公证程序。
2.对于数量较大的文献资源捐赠,本馆需根据文献清单确定接受的文献名称及数量后,再按双方商定的方式进行交接。
3.对于需明确权益的文献资源捐赠将与捐赠方签署捐赠协议/授权书。
三、捐赠荣誉
1.出具捐赠凭证。凡纳入本馆保存本、基藏本、阅览本的捐赠文献(出版信息存疑文献等除外)及纳入本馆长期保存体系的其他类资源,原则上本馆将向捐赠者出具捐赠凭证。
注:捐赠凭证谨用于表达本馆对捐赠者的谢意,并作为捐赠者向许昌市图书馆捐赠文献资源的凭证,并不代表本馆对捐赠文献资源价值或学术水准的评价。
2.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捐赠者可获许昌市图书馆“荣誉馆员”称号。(1)捐赠图书资料种数达500册以上,(2)价值达3万元人民币以上,(3)经判定具有特殊文献价值或收藏价值。
四、捐赠文献权益处理
1.捐赠者对捐赠的文献应拥有合法所有权,并对文献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2.捐赠文献一经接收并办妥有关手续,其所有权和处理权等相关权益即归许昌市图书馆所有,本馆有权对文献进行处置。
3.不属于本馆入藏范围且未经联系直接寄送到馆的文献,本馆将为捐赠者保管3个月,在此期间捐赠者可联系取回(邮费自付)。逾期未取回,将视同允许本馆自行处置。
五、捐赠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