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首页 > 许图新闻>

许昌市图书馆“书香家庭”图书分馆试点征集公告

时间:2016-08-30 11:36:07         来源:         作者: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良好家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生成长的营养剂。为积极倡导全民阅读,充分发挥市图书馆的馆藏资源优势,市图书馆将在阅读氛围浓厚、能够为周边的邻居以及自己的亲朋好友提供图书阅览服务的家庭设立“书香家庭”图书分馆,以家庭为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图书流通服务。现面向全市征集10个试点家庭。

一、申请条件

1、家风良好,家庭阅读氛围浓厚,家庭成员乐于向身边亲友及邻居传播文明阅读理念。

2、积极宣传“书香家庭”图书分馆,具有奉献精神,愿意与邻居、亲戚、朋友、同事、同学等周围认识的人分享阅读。

    3、家里有15以上的阅读及图书存放空间,可容纳的图书数量不少于60册。

4、家庭中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持有许昌图书馆读者证并有良好的借阅记录。

5、具有图书良好保存的意识和条件,不丢失损毁。

6、前期选择的“书香家庭”地理位置便利,人群相对集中;一个小区择优选取一个家庭,以保证均衡分布。

二、“书香家庭”图书分馆活动规则

1、图书所有权。图书为国有固定资产,家庭图书馆所借阅图书不改变其所有权属,仍归市图书馆所有,家庭图书馆对流动图书具有免费使用权及管理权,管理使用期间发生损坏、丢失的,须按市图书馆有关规定落实赔偿责任。

2、流通权限。市图书馆免费为成功申请“书香家庭”图书分馆的家庭开通流通权限,读者证权限为累计最多可借阅各类图书60册,图书借期为60天,到期可续借。

3、图书利用。试点家庭应加强对家庭图书馆的宣传和利用,按时归还所借图书,提高图书流通效率。同时,对借还图书和需求图书进行登记,便于图书的管理与借还。

4、考核管理。市图书馆对试点家庭进行年度评估考核,标准为:

(1)创建成功的家庭每年至少须从市图书馆借书300册次以上。

(2)图书管理、保存情况良好。

(3)借还图书登记本和需求图书登记本信息真实有效。

(4)“书香家庭”网络交流平台(QQ群、微信群)上发言活跃。

(5)积极建言献策,及时反馈“书香家庭”运行中产生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市图书馆对阅读氛围浓厚、图书流通良好,利用率高、辐射带动性强的试点家庭进行奖励。对全年图书利用率低下、图书管理混乱、图书损坏、丢失追偿责任不落实的、图书挪作他用的试点家庭,市图书馆将撤销终止借阅图书服务。

三、“书香家庭”图书分馆可享有的权利

1、读者证累计最多可免费借阅市图书馆各类图书60册,图书借期为60天。

2、可优先参加市图书馆各类读者活动。

3、年度考核优秀的家庭,授予“年度优秀书香家庭”荣誉称号,并适当进行奖励。

四、申请方法

1、填写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许昌市图书馆网站(www.xcslib.gov.cn)下载或到许昌市图书馆一楼读者服务处领取《许昌市图书馆“书香家庭”图书分馆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打印。

2、递交申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读者证、申请表格等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9月3日-9月13日)到市图书馆进行报名申请。

3、资格审核。(2016年9月14日-9月20日)。市图书馆收到申请报名后,将会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性审查,并对创建家庭实地考察走访,确定首批试点家庭。

4、开通运行。9月21日,市图书馆将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家庭申请人签订协议,并为申请人开通“书香家庭”图书分馆流通权限,“书香家庭”图书分馆正式运行。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许昌市赵湾路许昌市图书馆一楼读者服务处

报名联系人:王萍 刘颖

联系电话:2961925

 

许昌市图书馆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书香家庭”图书分馆创建申请表8.290.doc


 



Copyright 2010-2022 许昌市图书馆 版权所有

技术维护:许昌市图书馆技术部 技术部电话:0374-2961970

流通部电话:0374-2961939 期刊部电话:0374-2961982 少儿部电话:0374-2961928 读者服务处:0374-2961925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赵湾路

技术支持:许昌信息港 豫ICP备110325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