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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我眼中的许昌图书馆”超星杯摄影大赛

时间:2015-07-21 10:20:32         来源:         作者:

一、活动内容

通过摄影镜头捕捉图书馆中的人、物、事,真实的反映阅读文化。摄影内容可以是气势恢宏的图书馆建筑,可以是常被人忽略的图书馆某个角落,可以是你心中最美的读者,可以是辛勤工作的图书馆员,可以是散发着浓浓墨香的书册。举起你的相机,把你认为心目中有关图书馆的一切记录下来发给我们即可。

二、活动地点

许昌市图书馆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5日-2015年7月15日

四、活动流程

1、征集阶段(即日起—7月1日)

2、评选阶段(7月1日-7月10日)

(1)群众评选(7月1日-7月7日):由所有来稿照片在图书馆一楼大厅进行展示,并设群众投票箱,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投票。

(2)评审组评选(7月8日-7月10日):由图书馆组织评审组进行评选。

(3)奖项设置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审组投票(占总分的70%)和群众投票(占总分的30%)的方式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根据作品的创造性、立意和艺术性,决出大赛一等奖作品1幅,颁发获奖证书及稿酬500元或等值奖品;二等奖作品2幅,颁发获奖证书及稿酬300元或等值奖品;三等奖作品3幅,颁发获奖证书及稿酬100元或等值奖品;优秀奖作品若干幅,颁发获奖证书及稿酬50元或等值奖品。

评选结果出来后,获奖作品将在图书馆公开展出。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须积极向上,真实自然,以展现许昌图书馆之美、读者之美、书香之美为主旨。

2、参赛作品可以为单照或组照,每位参赛者最多不超过5幅单照,组照每组按一幅作品计,每组不超过4幅。图片说明文字中应包括图片的拍摄时间、记录的事件、以及事件的简要说明等。

3、参赛作品规格为彩色或者黑白的数码作品,文件必须是:JPG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应不小于2MB,最小分辨率800万像素。参赛者应保留原始EXIF信息。

4、参赛作品可以使用后期制作软件进行色调、明暗等微调,可裁剪照片尺寸。不得合成照片,不得打logo水印或其它作者信息。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将按照建筑之美、人文之美、文化之美、心灵之美四大主题进行分类。拍摄照片统一使用“作品名称”命名。字数不超过15字,同时提供60字以内的说明,阐述作品的创意和主题应同时提交作品的文字说明。已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或参加过各类比赛并获奖的作品,谢绝参加本次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
  6.参赛作品应标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参赛作品一经提交,不予退回,请参展者自行保留好作品的原始文件。

六、法律责任

1、主办单位对获奖入选作品拥有出版、印刷、宣传、展览等权利,主要用于图书馆宣传等公益性活动,不支付稿酬。获奖及参赛选手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2、作品中如出现肖像权、著作权等纠纷,由作者自负。一经投稿即为同意本比赛规则。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七、温馨提示

1、参赛作者进入图书馆拍照时应不影响图书馆学习环境和正常秩序。

2、馆内拍摄请不要使用闪光灯

3、拍摄时须保持安静,设置快门静音,否则请不要使用高速连拍。

4、人物拍摄须尊重拍摄对象的肖像权。

5、如参赛者因为拍照与读者发生纠纷,取消参赛资格。

八、征稿日期及投稿地址

征稿日期:2015年6月15日-2015年7月10日

 投稿地址:邮箱xcstsgsy@126.com

联系人:宋芳 

联系电话:0374—296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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